2008年8月1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红包未兑现自觅“钱途” 两车间主任自断前途
琚红英 毛巧英

  谢明和金军(均为化名)原本很让人羡慕——大学毕业后不久就被提拨为单位的中层干部。然而,他们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司财物,将大好前途给断送了。
  去年8月,大学毕业的金军、谢明进浦江县某水钻有限公司工作。因为业务突出又积极肯干,他们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就被公司提拨,谢明任车间主任,金军任车间副主任。公司老总见两人表现出色,便承诺年底时发个红包给他们,包括年终奖金及加班费。谢明和金军均来自外省,家庭条件一般,父母辛勤培养他们成才,听到这消息,他们干活更起劲了。
  可事与愿违,过完春节,两人回到公司,却没见着老总承诺过的红包。两人为此很不舒服。
  今年3月18日晚上临睡前,谢明和金军躺在宿舍的床铺上又讲起了红包的事。谢明说:“老板说话不算数,咱们把车间里的银渣和硝酸银偷点出去卖钱,把红包的钱补回来,怎么样?”这话正中金军下怀,“车间的小科(化名)已经搬到外面住了,我们找他帮忙把银渣偷出去。”
  两人说干就干。3月21日下午三四点,谢明和金军在镀膜车间阁楼上配制镀膜药水,看看车间里没有其他人,金军把小科叫到阁楼上,说明了计划,小科当即同意配合。三人分工,由谢明在阁楼下望风,金军负责把银渣通过阁楼的排风窗扔到公司围墙外,小科在围墙外接应,把银渣捡起来放到自己的租房里。当天,三人就用上述方法偷走了1.7千克银渣(价值5100元)。两天后,三人联手又窃走一瓶价值2750元的硝酸银。3月25日,三人将价值11400元的银渣藏在车间阁楼的桌子下,等机会带出厂外。
  3月26日,一个匿名举报电话让这些人现了形。
  案发后,警方在小科的租房查获了2.5千克银渣和一瓶硝酸银。
  8月12日,经浦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,谢明和金军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1年。小科因犯盗窃和职务侵占罪,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年3个月,罚金6000元。
  谢明和金军流下了悔恨的泪水。两人说现在有“三悔”:一悔对不起养育他们多年的双亲;二悔对不起公司老总,老总对他们有知遇之恩,他们却用卑鄙的手段来“回报”他;三悔自己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,但法制观念淡薄,用愚蠢的办法来弥补自己的损失,结果自毁前程。